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
油烟是指食物烹任、加工过程中挥发的油脂、有机质及其加热分解或裂解产物,统称为油烟。
根据GB 18483-2001《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》相关规定:现有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排放管理,以及新设立饮食业单位的设计 、环境影响 评价、环境?;ど枋┛⒐ぱ槭占捌渚诩涞挠脱膛欧殴芾?;排放油烟的食品加工单位和非经营性单位内部职工食堂。
1、排放油烟的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,并保证操作期间按要求运行。未经任何油烟净化设施净化的油烟排放,即无组织排放视同超标。
2、油烟净化设施须经国家认可的单位检测合格才能安装使用。
3、排气筒出口段的长度至少应有4.5倍直径(或当量直径)的平直管段。排气筒出口朝向应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。油烟排气筒的高度、位置等具体规定没省级环境?;げ棵胖贫?。
4、排烟系统应做到密封完好,禁止人为稀释排气筒中的污染物浓度。
5、饮食业产物特殊气味时,参照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》臭气浓度指标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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